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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关于歙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字体: 】【2017/9/8】 【作者/来源 歙县人大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2017年第3号)



歙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委主任孙轶章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歙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程根银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歙县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县经济呈现“稳中有进、总体向好”的特点,基本实现“双过半”的目标任务。会议同意县政府提出的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意见。会议认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固定资产投资后劲不足、财政增收乏力、政府举债融资担保带来的债务增大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千方百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重点是很抓工业经济发展,健全县领导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县政府一月一调度,切实为企业解决在技改、安全生产、环保等审批事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要成立专门班子对接浙江铁牛集团,力促众泰汽车在我县上更大项目。县经济开发区要加快“腾笼换鸟”力度,盘活闲置土地;县循环园区要提高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能力,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废气污水等随意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致农业,把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在发展全域旅游同时,鼓励乡村旅游景点成立公司或协会;鼓励做大做强以徽墨歙砚徽菜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根据商品房需求,适时提供优质商品住宅用地,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旅游业、金融业、电商业、物流业等服务业发展。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要加大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力度,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做大项目库。开展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加大征地拆迁和杆线迁移力度,加强组织指挥、部门乡镇协调,促进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重点项目按原计划要求早开工早完工早使用早发挥效益,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落实中央营改增和小微企业减税让利政策的同时,财税部门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财税协调力度,坚持按月召开财税调度会议办法。税务部门在防范税收风险的同时,主动作为,积极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纳税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国地税之间协作,实行资源共享;国税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的监管,地税部门要加大对历年欠税的清缴力度,防止新欠发生。县住建、交通、城投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县外建筑企业承建县内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税收征管工作,防止税收外流。县政府要探索建立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奖惩制度,调动乡镇和财税部门工作积极性。

四、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高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按照省对县实行债务限额管理,政府举债只能通过省以上财政发行地方债进行等要求,县政府及财政、城投公司对2016年县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直接融资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县城投公司要加强对已融资资金管理,快速推进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防止资金沉淀,增加财务费用。今后要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通过发行企业债等方式进行适当融资。要先统筹使用地方债资金,减少融资成本。

以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于10月底前反馈县人大常委会。

歙县人大常委会

201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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